5/19/2020

身心障礙輔具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1.設籍臺北市(其他縣市請詢問縣市輔具中心或戶籍區公所社會課),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達183日,並領有本市核(換、補)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2.申請補助項目未獲政府其他醫療補助、社會保險給付或其他相同性質(輔具器具)補助者。
3.曾申請輔具補助者,須已超過輔助器具之補助年限。
4.其他:詳見內政部頒訂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其他相關規定。


補助須知
1.本補助共計補助172項輔助器具,並就輔助器具項目、補助最高額度、最低使用年限及補助對象核實補助。詳細內容請參閱詳見內政部頒訂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之相關規定。每人每2年以申請4項輔具補助為限(合併醫療輔具補助項次計算)。

2.輔具項目按基準表之規定,若需檢附身障鑑定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書、評估報告書、檢測合格證明書者,請先經醫師診斷、治療師評估後,需先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若已先購買輔具者,將無法獲得補助。
3.由戶籍地公所核定後,始可依其同意核定內容購買,並於購買輔具後,再向戶籍地公所核銷請款。
4.本局委託之輔具中心,可提供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之服務(到宅服務則需經輔具中心評估,確有需要者,始予提供);若已先購買輔具再要求補開評估建議書者,輔具中心得拒絕開立相關證明文件。
 本局委託之合宜輔具中心、南、西區輔具中心聯絡電話及地址:
 
合宜輔具中心---聯絡電話:02-7713-7760;地址: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服務區域: 北投、士林、中山、大同
 
西區輔具中心---聯絡電話:02-2523-7902;地址: 臺北市長安西路5巷2號2樓;服務區域: 中正、萬華、大安、松山
南區輔具中心--- 聯絡電話:02-2720-736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0巷310號;服務區域:信義、內湖、南港、文山 

 
補充內容表格資料:
區別 社會課洽詢電話 區公所地址 區別




 
社會課洽詢電話 區公所地址
松山 87878787轉710 10566臺北市八德路4段692號7樓 萬華 23064468轉223 10855臺北市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信義 27239777轉663 11049臺北市信義路5段15號6樓 文山 29365522轉263、269 11606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8樓
大安 23511711轉8402 10650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
 
南港 27831343轉225 11579臺北市南港路1段360號8樓
中山 25031369轉528 10402臺北市松江路367號1樓 內湖 27925828轉273 11466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中正 23416721轉278 1005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士林 28826200轉6404 11163臺北市中正路439號9樓
大同 25975323轉408、414 10363臺北市昌吉街57號4樓 北投 28912105轉336 11230臺北市新市街30號4樓

業務聯絡窗口 輔具小組 傳真號碼 02-27209229
聯絡電話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各區聯絡資料如下表)或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267、2268
洽辦單位 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 (請備齊文件後親自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無法親自辦理者須填寫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由區公所審核通過後撥入申請人之帳戶。